本公司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詠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事件,現詠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提供反擔保,免為假扣押之執行。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詠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北院木101司執全黃字第979號通知函
2.事實發生日:101/10/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為詠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施作「翔譽之心」
建案之新建工程(座落於台北市南港區)工程款給付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執行事件,因本公司收到法院通知:「債務人已提供$270,924,811元之反擔保,免為假扣押之執行」。
4.處理過程:本公司透過公開司法程序維護公司權益,並委任律師協助處理本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後續法律程序進行工程款給付案之爭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