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請求提高甘蔗收購價格未果下,「二林蔗農組合」提出採收前先公布價格、價格由雙方決定、過磅有蔗農與會監督、肥料自由買賣、應公布肥料分析表等訴求,由於雙方交涉破裂,眼看甘蔗採收期已近,因而發出聲明:在沒有公布價格前,拒絕「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採收。
但「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則是依照原計畫在西元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雇工前往採收,但被「二林蔗農組合」發現而作罷,還佯稱會在協調後再來採收,但第二天卻在日本警察戒護下強行採收,一百多名蔗農群起反抗,蔗農在奪下日本警察的佩刀後,眼見情勢不對,才一哄而散,這就是二林蔗農事件。
十月二十三日日本警察包圍了李應章的醫院,先後逮捕了李應章在內共九十三人,李應章被判刑八個月。
資料來源:二林蔗農事件文化協會
資料整理:記者劉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