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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2年前真相 洪︰只求一句道歉

自由時報/ 2012.10.22 00:00
記者侯柏青/專訪

「我只求一句道歉,有這麼難嗎?」現任職台北地院、由法官票選才重任審判長的洪英花受訪表示,北院離司法院僅一百公尺,走路不用兩分鐘,但她等了又等,就是等不到司法院一句道歉,還得透過訴訟追查「兩年前那個真相」。

認與扁案投書報社有關

洪英花於99年11月22日,在報上發表「違反人性尊嚴的失根司法」投書,見報後當天上午,司法院「剛好」在內部網路公告要討論她免兼庭長的議案,之後她接連被拔掉庭長、審判長職務;洪英花認為,司法院的大動作與投書有關。

她說,司法院拔官舉動「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想箝制法官言論自由,「說我不適任而拔官,是抹黑、否定及羞辱;從各項數據來看,我沒有不適任的理由,拔官有夠狠」。

洪英花表示,有4大理由讓她堅信被違法拔官︰

第一、司法院曾發函各地院,表示試辦審查庭的庭長不需送高院評鑑,高院當初違法評鑑她。第二、高院130名刑庭法官只有30人參與投票,評鑑比率不到3成,樣本數令人質疑。

第三、既然高院違法審查,司法院就不應將評鑑結果送到職期委員會,職期委員會也不能決議將她的免兼案移送司法院人審會。

第四、人審會曾擱置免兼案,賴浩敏上任後修改頒布「所屬一、二審法院法官兼庭長職期調任實施要點」,她的個案被擱置後應適用新要點,但司法院沒審查就再次送人審會表決。

司院不守法如何教人民

她感嘆,「被拔官反而輕鬆,薪水更是一毛不減。不過,法官平常在法庭上教當事人尊重法律,但如果司法院自己不守法,法官怎麼有臉告訴大家,要做個守法公民?」

票選當上北院審判長

洪英花兩年前被拔掉士院試辦審查庭審判長,去年調往台北地院,也許是命運使然,今年由法官票選當上北院審查庭審判長。但她沒在訴訟上得到利益,聲請傳喚的證人幾乎都被承審法官駁回。

她說:「我是法官,跟政府打官司都這麼困難,小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時,可想而知這些高官會用什麼嘴臉面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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