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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修法 盼醫療責任合理化

中央社/ 2012.10.2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1日電)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即將審議「醫療法第82條」等條文修正草案,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劉建國說,盼讓醫療責任合理化。

醫療糾紛層出不窮,根據統計,台北市政府衛生局100年度受理598件醫療糾紛案,其中6成2是醫療爭議案件。法務部統計,醫療糾紛案件進入審判程序,一審被判有罪比例達25%,其中刑期最高為有期徒刑3年,平均為有期徒刑7個月。

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民主進步黨籍召委劉建國說,外科、內科、婦產科、急診醫療科及兒科是最容易遇到醫療糾紛案件的科別。民眾遇到醫療糾紛,長期以來習慣利用「以刑逼民」,先打刑事官司,以利後續的民事賠償訴訟,卻因此造成醫師大量轉往醫療美容相關科別,反有害民眾就醫權利。

劉建國說,為創造「醫病雙贏」,立法院朝野分別對「醫療法第82條」提出修正草案,獨缺行政院衛生署版本草案,盼衛生署能儘速提出對案供立院討論,已送到行政院的「醫療糾紛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也能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朝野提出的各版本「醫療法第82條修正草案」,多數將醫師的醫療刑事責任限縮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嚴重違反注意義務」,刑責也多限縮在 5年以下。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則主張,醫師以救人為職責,只要是非故意致人於死、傷,都應免除刑法罪責。

醫療法第82條現行條文規定,醫療業務之施行,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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