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今年某日清晨6點40分,陳姓男子(46歲)經過某大學內的超商,見被害人獨自站在店門口,涉嫌持刀挾持女方說:「這是會死人的!」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懼不敢抗拒,陳嫌用手勒住其頸部,強拉到一樓男廁撫摸胸部。
不久,女子被拉到地下室,陳嫌欲性侵時,被害人趁隙逃往一樓樓梯時,在扶梯旁被陳嫌追上,持刀壓制她說:「還是活著比較好,乖乖的」等語,被害人隨後被強拉到放置紙箱處性侵,過程中右手還被劃傷。
令人氣憤的是,陳嫌用外套蓋住被害人頭部,滿足獸慾離開前,還丟下一張千元鈔票羞辱對方。
2天後,陳嫌侵入該校辦公室(此部分未提出告訴),被發現報警,這件駭人聽聞的性侵案才曝光。
案發後,檢警人員採集被害人檢體比對,證實有陳嫌體液,但惡狼矢口否認犯行。本案陳嫌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刑責為3年以上、7年以下,並因持刀做案,刑責將更重。
家暴防治中心表示,很多大學校園幅員遼闊,若校方沒建置好相關求救及保全系統,校園內很容易出現死角,讓學生暴露在危險中。
校方則表示,大學校園是半開放空間,無法完全阻擋非校務人士進入,性侵案發生後,校方已加強保全人員配置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