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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致癌證據不足 自保有方

中央社/ 2012.10.20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日電)義大利最高法院裁定,講手機與長腦瘤有因果關係,台灣醫界認為,手機致癌證據不夠,但確有腦瘤患者用耳機或擴音以求自保。

外電報導,一名義大利商人每天工作需要講手機,通話時間長達6小時,持續12年後,腦部三叉神經長腫瘤。義大利羅馬最高法院裁定,商人的腦瘤與使用手機有「因果關係」。

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林欣榮受訪指出,雖然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總署(IARC)等單位,認為手機可能致癌,但也有相當多報告主張二者無關;大致來說,講手機與聽神經瘤沾上邊的可能性會高一點。

嘉義長庚醫院腦神經外科部長楊仁宗、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神經外科主任蔣永孝,兩人說,手機這麼普遍,腦瘤或三叉神經腫瘤沒有特別多,有關手機電磁波致癌的研究,大多在研究聽神經瘤的相關性,至今沒有直接證據;相較下,高壓電塔電磁波致癌的可能性比較高。

兩位醫師均表示,台灣的病人比較關注腦瘤是否家族遺傳、治療方式與飲食注意事項等,很少人會拒用手機,頂多減少通話時間。

林欣榮說,他有個病人罹患聽神經瘤之後,還是用手機,只是改用耳機,或用擴音通話,畢竟手機的方便性難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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