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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億科:代大億科技(薩摩亞)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金額達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0.19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10/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大億光電(深圳)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孫公司間(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8838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425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325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各子(孫)公司營運週轉需要或節省資金成本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968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0765.計息方式:年利率為依本金之2.8%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2)日期: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386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1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貸與額度期限:2012/11/6-2013/11/5(原額度續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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