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準精密董事會決議
股半數本金NT$100,000,000之計劃,以及民國101年10月
19日經股東臨時會承認通過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委員會簽訂投資協議書第三次增補協議在案。(2)本公司茲為配合上述案由,辦理收回特別股減資事宜。
本次辦理收回特別股減資計NT$100,000,000,分為
10,000,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
(含特別股NT$100,000,000),分為42,900,000股,
每股面額NT$10,分次發行。(3)收回特別股減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1年11月09日。(二)現金發行新股案(1) 本公司經前述收回特別股減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
NT$600,000,000,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
NT$10;實收資本額為NT$429,000,000(含特別股
NT$100,000,000),分次發行。本公司茲為償還銀行
借款,擬辦理現金發行新股計3,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為NT$10元,合計應收股款為NT$30,000,000元整,並依法
提出10%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2,700,000股按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逾期未認
購者,喪失其權利;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拼
湊認購,其中不足一股而不拼湊之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部
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補足之。 (2)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 本次現金發行新股案,將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生
效後進行之。擬預訂相關日期如下列,嗣後如遇有變動
時將授權董事長調整訂定之。 (4) 擬預定下列相關日期
A. 預訂現金發行新股認基準日為民國101年11月26日,
依法自民國101年11月22日起至同年11月26日止為
停止過戶期間。
B. 預訂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自民國101年11月
27日至同年12月27日止。
C. 預訂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為民國101年12月28日。
D. 預訂現金發行新股基準日為民國101年12月28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