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日新被控於九十四年擔任外交部北美司長期間,派任駐紐西蘭代表前,為消化「外交業務管理費」廿一萬多元預算,指示北美司科長楊慶輝購買三箱共卅六瓶的紅、白酒,再偽造宴請美加駐華機構人員名單,然後謊報是宴請外國政商,核銷支出。
本案在一、二審時,均判秦日新無罪,高等法院更一審痛批秦犯行明確,卻如「變魔術」般捏造宴請駐台外國人員假象,改判一年徒刑減刑為六月。
秦日新被控於九十四年擔任外交部北美司長期間,派任駐紐西蘭代表前,為消化「外交業務管理費」廿一萬多元預算,指示北美司科長楊慶輝購買三箱共卅六瓶的紅、白酒,再偽造宴請美加駐華機構人員名單,然後謊報是宴請外國政商,核銷支出。
本案在一、二審時,均判秦日新無罪,高等法院更一審痛批秦犯行明確,卻如「變魔術」般捏造宴請駐台外國人員假象,改判一年徒刑減刑為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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