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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長:各機關沒說要降 我們沒意見

自由時報/ 2012.10.1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翁聿煌/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首長特別費高於中央各部會首長,對此台北市主計處長陳高燦昨天表示,這是中央訂定的標準。至於為何中央已降編,北市卻依然以最高額度編列,陳高燦說,「我們不知中央狀況,只要各機關沒意見要調整,我們就沒意見」。

陳高燦說,可能中央部會首長面對同仁和民眾,和台北市政府的首長不一樣,「也許是這樣吧,我也不太知道」,但北市府都是依照中央的規定編列,五都都一樣。

記者緊接著問台北市首長特別費是否曾檢討編列太高?陳高燦說,「我們都是依標準編列,各機關沒說要降,我們就沒意見,我們尊重各機關」。

台北市政府主計處公務預算科長張炯彥指出,首長特別費除不能犒賞自己以外,可以運用在公務交際、慰勞犒賞等方面,再細分為婚喪喜慶、本機關與所屬機關人員的獎賞、慰勞及餐敘,外部機關及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的招待、餽贈等支出。

其中婚喪喜慶主要開支為花籃、禮金和奠儀,首長對於同仁結婚、長輩往生紅白包和表現優異的同仁核發獎金,所有的支出都需要有謝卡、收據及發票才能核銷。

張炯彥說,首長特別費當月沒用完時,餘額可留至下個月使用,但預算不能跨年使用,每筆費用都需要有收據、發票等憑證才能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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