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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總處:合法且成慣例 退休軍公教年終續發 朝野立委齊轟

自由時報/ 2012.10.18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邱燕玲、林恕暉/台北報導〕支領月退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還領有「年終慰問金」,年耗國庫高達兩百億餘元,引發輿論批評,人事行政總處昨天聲明合法,且成慣例,應予維持。朝野立委對此齊轟,政府無視社會觀感,連一顆七元的茶葉蛋都不願意發給勞工,寧花耗兩百億元讓退休人領年終?徒然製造階級對立。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昨指出,考量軍公教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得請領年終慰問金制度實施已久,已成行政慣例,且是軍公教人員選擇支領月退休金之主要考量因素之一,應予維持。

人事行政總處也聲明,這是依法定程序辦理,且按照司法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第六一四號解釋等意旨,這類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較為寬鬆,政府如已編列預算,不一定須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做為發給依據。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則說,距離發放還有一段時間,現在可就法制、國家財政、對退休人員照護等各層面做檢討。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國家財政困難、經濟疲弱、物價飛漲薪水沒漲,馬政府卻無視社會觀感,硬要維持發放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實在令人遺憾,她強烈主張自明年起停止編列這項預算。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也諷刺,「人事行政總處也等著退休後要領慰問金啦!怎麼可能自己刪掉!」她說,缺乏法源之下,政府僅用一紙注意事項,就可年花兩百億元「慰問」週休七天、領有月俸的退休公務員,「哪有這種道理?」在國家財政被拖垮前,應儘速檢討。

羅淑蕾強調,早期軍公教人員薪水較低的時空背景已與現在不同,他們在社會上的形象與地位,普遍也較一般勞工優渥,如果退休軍公教人員過去曾為國奉獻,那勞工就沒有嗎?尤其現在人民對政府施政無感,如此大的福利反差之下,政府又如何要求人民信服呢?相關單位應該盡速檢討,不該忽略輿論聲浪執意而為。

國民黨立委吳育仁也說,顧名思義,「慰問金」就是在原本給付薪資外的「補充性費用」,本就是可給可不給,「確實可以考慮存廢問題」。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說,年終慰問金沒有法律依據,有適法性問題,政府應檢討。沒有人想要挑起階級對立,但是整體來看,政府在保險與退休的相關福利上,確實有很大的檢討改進空間,否則未來階級的衝突與對立將不斷在台灣社會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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