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指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鵝肉,檢出「氟甲磺氯黴素」3.8ppb,經查來源場為嘉義縣朴子市一家養鵝場。
家畜疾病防治所說,接獲行政院農委會公文通知後,立即於15日下午前往養鵝場進行訪談,並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新台幣3萬元,同時開立移動管制書,禁止鵝進出及買賣,直到複驗合格才能解除管制。
家畜所訪查後表示,業者這批鵝隻總數約1000隻,於6月中旬確實有使用「氟甲磺氯黴素」藥品,主要是部分鵝隻出現呼吸道疾病,經特約獸醫師初步診斷為疑似黴漿菌感染,立即開立處方箋建議使用氟甲磺氯黴素治療,並註明停藥期5天。
業者在經過近20天後才將這批鵝隻出售,為何還有藥物殘留,業者也很疑惑,不過,仍會配合相關管制措施,直到家畜所採樣送驗合格後再買賣場內鵝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