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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長:陸資規範比外資更嚴謹

中央社/ 2012.10.17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7日電)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說,目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範已經比外國人投資條例更完整嚴謹,不需要提升到法律位階。

立法院內政、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經濟部長施顏祥列席備詢。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提案說明表示,中共對台最高戰略原則已從「攻打台灣」變成「用經濟收買台灣」,應從國家安全角度看待中資來台。

柯建銘說,目前中資來台只有行政機關訂定的投資許可辦法,立法院無法監督。應有國家安全積極概念,把許可辦法提升到法律層次,並強化審議機制,由經濟部設立投資審議委員會,召開聽證會、將審議結果定期向國會報告。

他表示,民進黨團提出的版本對投資許可項目採負面表列,經濟獨占壟斷、不利金融穩定、有關電信、媒體、教育、經濟、文化、敏感性科技、公共建設部分都禁止投資。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質詢時說,民進黨要求「違反禁止投資規定時政府可沒入投資」,會不會違反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範?開聽證會是否變成新的投資障礙?他堅決反對民進黨團的提案。

施顏祥答覆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許忠信質詢時說,目前投資許可項目是採正面表列,而民進黨所提的「負面表列」不是國際慣例的負面表列。

施顏祥說,「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管的已經比「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更嚴謹、完整,不需提升到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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