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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客運片面喊漲 逾期月票須補價差

卡優新聞網/黃靜萍 2012.10.16 00:00

油價高漲,精打細算的通勤族為了省車資,大多會購買國道客運月票,票價至少可便宜三成。但近來亞聯客運考量運輸成本增加,卻片面張貼公告,出售的月票只能使用到今(101)年底,逾期必須補足「全票」差額;消費者不滿被當冤大頭,氣得找新北市消保官投訴,最後業者同意改善,消費者才不必貼錢使用。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接獲陳小姐投訴,一次購買亞聯客運發行一本40張台北往返新竹的優惠月票,要價4,400元,換算下來每張車票只要110元,比起全票價160元,每趟車資足足省下50元。

不過,亞聯客運卻在日前貼出公告,自101年10月1日前已購買的優惠票種,可使用至101年12月31日止,超過規定期限未使用完畢的票券仍可繼續使用,但必須補足該區間票種「全票」差額。

陳小姐認為當初購買月票時,業者並沒有告知或在月票上註明優惠使用期限,之後卻自行宣布使用期限只到年底,月票逾期使用還要加收50元的票價,相當不合理,因此找上消保官主持公道。

李大鵬指出,根據消費者申訴內容調查結果,已經銷售的國道客運月票,縱使價格因為折扣的關係,比起單張車票便宜,但不代表等同「優惠票」,也不能任由業者片面考量運輸成本,就公告限期使用後應補足與新票價間的差額。

消保官發函要求亞聯客運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改善公告內容,不得損害消費者權益,經過協調後,業者同意讓步,貼出新的公告,表示先前出售的月票,超過規定期限未使用完畢仍可繼續使用,消費者不必再補差價。

至於新發行的月票,業者則加註「優惠月票限使用三個月,超過優惠期限者,須補足全票差額」,讓消費者明確知道使用限制,避免日後再發生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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