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旺中集團併購系統業者中嘉,引發媒體壟斷爭議,隨後相關報導更涉及侵害記者新聞自主與專業,引發公民反彈;壹傳媒大量解雇旗下員工高達5百人,涉及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近期發生各種事件都讓媒體工作者憂心,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及專業自主受侵害情況日趨嚴重,但媒體工作者的保護傘卻不足。世新大學台灣社會研究國際中心、媒體改造學社18日舉辦「資本壟斷中的記者集體組織─媒體工會再出發?」座談會,討論跨媒體的工會組織的可能性。新聞工作者缺乏凝聚力18年前,宏福集團負責人,台北市議員陳政忠入主自立晚報,引發自立晚報工會憂心新聞專業自主將受侵害,新聞從業人員發起「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前自立工會發言人彭琳淞說,當時提出兩大訴求,一是推動「編輯室公約」維持新聞自主和專業,另一則是要求全面結算自立晚報員工年資讓員工退休。面對18年後新聞從業人員再上街頭,彭琳淞認為,兩場遊行的相同之處都在於要求新聞專業、新聞自主和新聞自律。雖然同是新聞從業人員上街的案例,聯合報資深撰述委員徐國淦認為,現在的新聞從業人員與過往不大相同,具體差異就落在對於新聞工作的「態度」上頭,徐國淦認為,過去的記者將新聞工作視為推動社會改革的一環,但如今年輕一輩的記者卻把新聞工作當成一份工作。因為當今的新聞工作者鮮少有集體性思考,加入工會的意願不高,徐國淦感嘆,這樣的思維讓新聞工作者對工會存在著疑慮和否定,「當每個人都缺乏集體性思考時,工會將更加艱難。」勞資沒工會協調恐損權益當媒體出現侵害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權以及新聞自主時,個別的工作者不一定會起身捍衛自己的權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舉近期發生的壹傳媒大量解雇勞工為例。她指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要求解雇前60天,雇主需將解雇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公告揭示,但這個60天告知期是要讓雇主和勞工有協商空間,當媒體工作者並沒有工會組織時,團體協商的空間也就不存在,60天期限對員工沒有具體幫助,違反規定的壹傳媒頂多因為程序違法而遭主管機關開罰。壹傳媒一口氣裁員近5百人,陳曉宜感嘆,面對如此大規模的解雇,壹傳媒外部的媒體人顯得比內部員工更焦急,內部員工似乎覺得壹傳媒給予比勞基法規定還高的資遣費就足夠了。「因為壹電視只有轉賣出去,才有上架的可能,剩下的員工才能有薪水、有飯吃。」陳曉宜直言,當工作權可能受侵害時,新聞自主怎麼有辦法被提出來討論,因為不先保障工作權,新聞自主也沒有討論空間。記協面對壹傳媒的大量解雇,只能就保障工作權進行遊說,「我們只能呼籲黎智英在買賣契約中明訂買家必須維持壹電視的自主權。雖然我們認為記者的價值高於機器,但在轉賣過程中,機器的價值卻高於人,首先保障的永遠是機器而不是人」,應保障媒體工作權記協感嘆在工作權面臨威脅時,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卻不悲觀,他認為這次9月1日反對媒體巨獸的遊行中,許多年輕人共同上街,因為媒體專業在這次事件中被踩到底線,「這個並非攸關工作權的議題依然引起多數人的共鳴。」他認為,或許工作權與新聞專業能被談論,將專業當成工作權的一環,侵害新聞專業等於侵害工作權,以此號召更多新聞從業人員加入工會。苦勞網記者孫窮理分析,多數新聞從業人員關心的仍然是工作權問題,當記協討論保障工作權,而非以新聞專業價值來號召,象徵記協轉型成工會時面對自身任務的反省,當工會社會性不足,不能透過價值召喚讓勞工參與工會,只有工作權有保障,勞工意識成熟後,才可能追求更高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