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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隆: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孫公司光隆羽絨制品(蘇州)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10.15 00:00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1/10/1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光隆羽絨制品(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4611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9008(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603(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3611(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4896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因孫公司營運之需求,向銀行申請外債融資額度而為其背書保證(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6864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450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2)日期:自動撥日起算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9326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612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6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9.42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淨值為新台幣1,865,289仟元。(101年第二季)2.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度為淨值之50%(1,865,289仟元*50%=932,645仟元)3.本公司對單一公司背書保證額度為淨值之40%(1,865,289*40%=746,116仟元)4.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 長期投資金額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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