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樺晟一、代號32021)於一○一年度第三季無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於101年10月04日下櫃。二、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樺晟二、代號32022)於一○一年度第三季無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普通股。三、本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四、轉換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增資新股以無實體發行。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辦理、電話: 02-2504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