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柯男謊稱在陽明山有寵物養殖場,還有國外管道能買到猴子、變色龍、寵物蛇、烏龜等寵物,騙得許姓父子信以為真。
柯男除了向許姓父子索討買動物費用,還胡謅檢疫費、通關費等藉口,從民國99年到去年間,陸續得手共新台幣167萬元,柯男把騙來的錢拿去還債花光光。後來被害人察覺有異,被告又避不見面,許姓父子驚覺受騙上當,決定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柯男悔過認罪,願賠償被害人180萬元。法官認定柯男犯詐欺取財罪38罪,審酌他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按月給付賠償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