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目前針對市售染髮劑會固定進行抽驗,抽驗結果大多是成分標示不全,極少產品添加不法成分。100年間抽驗市售染髮劑96件品質監測結果,共有50件合格,其中45件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多數是沒有依法辦理查驗登記、未經許可擅自變更成分;較嚴重者是1件由屏東縣「金車國際有限公司」製造的「Coloring
Max
Shampoo邁克仕洗就染-艷彩染髮乳」染髮劑,含有禁用成分m-Phenylenediamine。
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產品含禁用成分以及未辦理查驗登記的業者,都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並沒收銷燬產品,而未經許可擅自變更成分業者,處新台幣10萬以下罰鍰之外,產品也同樣將沒收銷燬。
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購買染髮劑時一定要選有衛生署許可字號及完整標示的產品、看清楚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染髮前要確認頭皮是否健康,有傷口就不要染髮,並進行皮膚過敏性測試,48小時後沒有任何異狀再進行染髮;染髮時依染髮劑的使用方法調配比例,塗抹時不要太接近頭皮,避免染髮劑流入眼睛,更不要將染髮劑塗染在眉毛、睫毛、鬍子等部位。需特別注意的是,每次染髮必須間隔3個月以上,冷燙頭髮後也不要立即染髮,以減少頭皮負擔。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