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的表哥以給生活費為由,在少女房內強逼口交、性侵得逞;有一次少女到表哥家作客,對方趁空檔於房內性侵她。
之後表哥入伍,去年2月放年假又硬上弓;隔一個月,2人在婚宴場合碰面,少女稱感冒微恙,仍被帶到儲藏室洩慾。表哥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無強制性交。
說詞反覆 法官不採信
法官認為,兩人曾在臉書交談,表哥問:「妳月經有沒有正常來?…退伍後就不會再碰妳了」,少女回:「我懷孕怎麼辦?…過年過節呢?我只是被你利用吧」,表哥回:「有做安全措施,是不會的」、「妳自己也享受在那過程裡」;因表哥曾提「安全措施」、「懷孕」、「再」,研判性行為不只一次,且表哥於庭上說詞反覆,法官認定他有畏罪卸責之意,辯詞難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