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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 肇逃不得易科罰金 至少關1年

自由時報/ 2012.10.1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台中市孕婦葉貞妤好端端開車,遭變換車道的貨車擦撞,葉女至今昏迷,對方卻肇逃,也不配合辦案。針對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案,絕大多數可易科罰金,立委昨痛斥「刑責過低,讓肇事者心存僥倖」,將連署提案修法,提高肇事逃逸刑責,從現行6個月以上、5年以下,加重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昨天陪同受害者家屬出面表示,今年6月,孕婦葉貞妤開車上班,遭變換車道的貨車擦撞,翻車滑行20多公尺後,遭安全帶勒昏,倒吊車內,肺部受傷造成窒息,現今仍處昏迷狀態。當時有目擊車輛追上肇事者,但肇事者不肯停車而逃逸,事後也不配合辦案,目前該案尚未起訴。

葉女家屬泣訴,事發至今3個多月,葉貞妤雖生下孩子,自己卻成「類植物人」,沒有清醒跡象,龐大醫藥費與茫茫無期的司法審判,讓家屬度日如年,希望各界協助修法,調整肇逃刑度,讓肇事者得到應有制裁,也減少類似遺憾再次發生。

林佳龍表示,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案件,每年都超過2000件,另據司法院統計資料,96年至100年各級法院判決,觸犯刑法第185條之4條文,總計被告人數1萬3142人,其中457人獲判無罪,8106人判決有期徒刑6個月,但是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者,絕大多數都可以易科罰金,「刑責過低讓肇事者心存僥倖」。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昨與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有24名跨黨派立委連署提案修正刑法第185條之4條文,主張提高肇事逃逸刑責,從現行6個月以上、5年以下,加重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在記者會中回應指出,此案將交由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組優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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