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王志雄已押返歸案,檢方將等中興銀行超貸弊案判刑定讞後,就向美國請求返還這筆六億元的不法所得。
王玉雲因涉中興銀行超貸弊案,掏空銀行七十三億元,九十六年被判刑七年定讞,他在入獄服刑前,疑似持一位戶籍登記在廈門市的台灣籍男子「王炳昆」身分證及護照偷渡到大陸藏匿,遭檢方通緝迄今。
檢方為迫使王玉雲返台歸案,曾經凍結他在高雄燕巢、台南關廟七筆不動產,因此檢方決定在證明王玉雲死亡之前,這七筆不動產都將繼續凍結,不會解凍。
檢方查出,中興銀行前總經理王宣仁逃亡大陸被遣返台灣後不久,王玉雲、王志雄家族的海外資產,即陸續移轉到美國某銀行帳戶,總金額高達一千九百萬美金,開曼群島發現後,即透過艾格盟組織通報台灣。檢調懷疑,這筆錢是王家掏空銀行不法所得,涉及海外洗錢。
檢調為防止王家將這筆美金移轉,因此在九十八年先將王志雄被台北地檢署起訴的背信案起訴書,翻譯成英文後,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協定,請求美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