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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組織「希望號」違法

大成報/ 2012.10.12 00:00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綠色和平組織「希望號」未經申請同意,即在港區擅放救生艇之脫序行為,影響航道安全,臺灣港務公司提出警告,並將依商港法65條處罰。

綠色和平組織所屬遊艇希望號(英名ESPERANZA)荷蘭籍總噸2,076,依航程計畫於10月11日自基隆港航抵高雄港參訪宣導該組織理念,並於11日上午10點45分靠泊高雄港4號碼頭,預訂於10月15日上午駛離高雄港,計停留高雄港5天。

臺灣港務公司表示,該船參訪行程原訂10月12日清晨5時出港到高雄西南海域拍攝近海水域生態環境,13、14日則在4號碼頭邀請當地相關機構團體登船參訪;惟於10月12日清晨5點引水人登船,5點30分離4號碼頭由第二港口出港,航行至前鎮河口水域時,該船突然停車並放下小艇,驅往慶富造船廠水域,除用自備攝影機拍攝外,並疑有該組織人員10名已事前攀登慶富造船廠之吊桿上,懸掛巨幅抗議布條。

因該船停留在高港主航道上已嚴重影響航船安全,經船上引水人現場勸告船長,隨行港警局警艇及臺灣港務公司船舶交通服務中心等予以警告,並就其行為蒐證。嗣於7點50分始收回小艇,並依船長意見返回4號碼頭,於8點25分靠妥。

臺灣港務公司指出:「希望號」未經申請同意,即在港區擅放救生艇之行為,已觸犯商港法第40條,將依商港法65條處罰。對於12日違法行為臺灣港務公司將依法移送航港局處理,後續滯港期間若再有任何未經同意之違法行為,將會請航港局依商港法執行查處。

臺灣港務公司說明綠色和平組織所屬船舶進泊高雄港,過去亦曾有激烈脫序之宣傳行為,為確保港內航安,高雄港務分公司亦曾邀集港務警察局等研商,並函知其不可有脫序違法行為,今再度到訪高雄港,事前高雄港務分公司、港務警察局等亦於行前邀集船代公司及該組織高于棻主任等兩次研商,並請其轉告希望號船長不得有任何違規行為,否則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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