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10月12日公司名稱:聯發科(2454)主 旨: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合併案,特此對債權人。發言人:顧大為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10/12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合併案,合併後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仍為「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合併基準日起,開曼晨星半導體公司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二、本公司之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公司通訊地址: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篤行一路1號。6.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