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10/122.公司名稱:新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子公司Newmax International Co.,Ltd.於101年8月對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誤植為0,正確資訊為44,895仟元。(2)子公司Newmax International Co.,Ltd.於101年9月對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誤植為0,正確資訊為43,943仟元。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