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為落實社會福利與環保政策,訂定「社會福利團體從事舊衣收集再利用管理要點」,明定從事舊衣收集再利用工作,必需是社會處核准設立的社會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團體。
不過最近水林鄉公所發現,鄉內的舊衣回收箱如雨後春筍出現在各大街小巷,有的地方原本只有一個,後來便「增生」至二、三個,還有的直接擺在路口轉角,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經公所調查,大部分的回收箱均未經申請即隨意擺放,造成管理上的死角。
鄉公所主任秘書李明岳表示,公所接獲民眾檢舉,指舊衣回收箱已造成他們生活上的困擾,包括沒有人管理成為垃圾丟棄點、佔用停車空間,而且之前傳出有人將回收衣物整理後再聲稱是新衣出售,希望公所設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