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報導,今年春節後,有台商向漳浦縣巡迴檢察人員反映,地方稅務人員利用查稅職務之便索取賄賂。
經過當地檢察院調查,決定對黃錦強立案調查,並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理,黃錦強於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間利用擔任漳浦縣地方稅務局綏安分局副局長身分,共20次向納稅人索要或非法收受納稅人款物,共計人民幣54萬3520元。
法院認為,黃錦強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款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1011011
中新社報導,今年春節後,有台商向漳浦縣巡迴檢察人員反映,地方稅務人員利用查稅職務之便索取賄賂。
經過當地檢察院調查,決定對黃錦強立案調查,並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理,黃錦強於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間利用擔任漳浦縣地方稅務局綏安分局副局長身分,共20次向納稅人索要或非法收受納稅人款物,共計人民幣54萬3520元。
法院認為,黃錦強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款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1011011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