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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修法 陸生擬納健保

中央商情網/ 2012.10.11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2年10月1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台就學的陸生納入健保範圍。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沖)表示,條例的修正將來台就學的大陸學生比照外籍生及僑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範圍,展現政府人道關懷及對人權的重視,也創造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

為早日完成立法,陳(沖)請教育部、衛生署及陸委會積極爭取立委支持,並請教育部等機關及早準備後續應配套完成的行政作業及法規,以利施行。

陸委會主任秘書張樹棣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以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

他說,目前大陸地區學生是以「停留」身分在台就學,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投保資格;為使來就學的陸生,比照在台居留的僑、外生得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通過的修正草案,將陸生來台就學期間的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並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陸生來台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分。

此外,行政院副秘書長黃敏恭轉述行政院長陳(沖)指示說,除修法將來台陸生納入健保範圍,對於有利兩岸資金、人才流通等規定,陸委會也應研究彈性鬆綁,讓兩岸經濟發展互利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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