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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11日初審 朝野關注

中央商情網/ 2012.10.10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12年10月10日電)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將聯席初審行政院及在野黨提出的「政黨法」草案,朝野黨團都動員並高度關注。

行政院版草案對政黨黨內選舉賄選祭出刑責,並規定在政黨法施行前,政黨經營或投資的營利事業,應在法施行後2年內將其股份、出資轉讓;屆期無法轉讓或轉讓條件顯不合理者,應在6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版草案規定,行政院下應設「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經委員會認定屬於政黨不當取得財產,應於一定期間轉移為國有或地方自治團體所有。因信託關係登記為第三人所有或由第三人持有者,也適用相關規定。

親民黨團版草案重視小黨更多參政機會,將政黨補助金補助標準與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選舉席次分配脫鉤,希望讓無法達到席次分配,但擁有部分代表性的小黨可得到補助。此外,小黨還能「預支政黨補助金」,確保競選過程中,能擁有最低限度的競選資源和資金。

民進黨團幹事長潘孟安受訪時表示,這是民進黨一直要推的優先法案,會動員相關委員會立委。

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吳育昇說,朝野都認為政黨法草案是優先、重要法案,黨團也有動員。當天會就事論事討論,也認為政院版草案還有些地方可加強、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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