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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來台擬改居留 納保更合法

中央商情網/ 2012.10.09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2年10月9日電)行政院會11日將討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擬讓來台陸生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讓陸生納保更具合法性。

依現行規定,加入全民健保須有居留身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第3項,將陸生來台念書期間的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行政院日前完成政務審查,排定11日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日前曾說,要將陸生納保列入優先推動政策,包括修改現有法規。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也說,陸生來台改為居留後,不會有身分連結問題,「就是就學居留,學業完成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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