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江國慶案 林峰正:究責以實踐轉型正義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10.09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10.09 記者呂承歡/台北報導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16年前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嚴刑逼供、不當審判而遭槍決。雖經過多年來江家及司改會律師們的努力,江國慶冤案已於去年獲得平反,但當年對他刑求的軍官陳肇敏並未被起訴處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今(9)日表示,一定要對陳肇敏等人究責,除了還給江家一個公平外,轉型正義也能真正實踐,以防範下一個冤案發生。

即將來到的10月10日除了是國慶日外,也是16年前因刑求而冤死的前空軍士兵江國慶的生日。經過江家及司改會律師的努力,江國慶雖然洗刷罪名獲得平反,卻仍未獲得司法究責的真正正義。林峰正今天接受「開放編輯室」節目的專訪時,呼籲網友可以連署方式告訴政府,社會各界民眾對於江案責任追究很「在意」。

林峰正表示,各界關心江國慶案的人士於10月7日在中央藝文公園的綠地上,排出「究責」2個字,表示不滿檢方對陳肇敏等人刑求江國慶給予不起訴處分;並呼籲負責追訴刑事責任的檢察官應對陳肇敏等人究責。他心疼地表示,江媽媽當天也有到場,而她只有一個小孩,其先生花了10幾年追究冤案,但在尚未獲得平反前就過世了,因此,希望當初那些長官能得到法律上的制裁,才能跟江國慶及江爸交代。江媽媽需要各界人士的支持。

對於檢察官表示「江國慶的死跟陳肇敏它們的刑求沒有因果關係」、「陳肇敏是想要破案立功、沒有故意殺人」等說法,林峰正感到憤怒,他批評,軍事審判法在1999年尚未修法,軍法處都是不獨立的,而事情始末都由陳肇敏簽字,當然要對陳肇敏究責。

此外,林峰正舉了日前的新聞當例子,台中有位民眾在路上抓到偷車小偷,因情緒過於激動,便協助車主把小偷打死,最後以殺人罪判刑13年定讞。他指出,這種情況都被判殺人罪了,陳肇敏等人對江國慶刑求致死,居然不起訴!這樣有合乎社會正義嗎?

林峰正批評,檢察官對陳肇敏等軍官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不能因為他們是大官、加害人不方便被追究等藉口,而草草結束,國家對於轉型正義「只做一半」。

林峰正認為,江國慶案不是一個政治敏感案件,「它是一個司法案件」,若未以刑事處理,也不用提轉型正義了。他憤怒:「轉型正義? 我看算了啦,丟到垃圾桶就好了」

林峰正提到德國轉型正義的經驗,他說,德國人在東西德合併後,人民審慎檢視東德檢查官,把他們過去的案件拿出來審判,若發現有未依法執行的檢察官,就使之去職。台灣應學習德國,而不是檢察官切割加害人責任,而加害人也認為已經賠錢,就順勢溜走。

最後,林峰正強調,江國慶冤案是台灣社會第1個被錯殺的案件,政府除了要補償被害人外,更要追究陳肇敏等加害人的責任;要聽民眾的聲音,不是一昧保護軍官。如此,才能樹立典範,並防範下個冤案的發生。[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9978]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