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億發展典範科大 實習列畢業條件

中央廣播電台/李憶璇
14 年前
經建會今天(8日)通過教育部陳報的「發展典範科技大學--產業創新發展中心營建及維運計畫」,總經費共需新台幣58億元,以增建或整建方式建置學校設施,加強技職校院與產業界連結。教育部指出,將選出8至12所示範學校,年底各學校就可提出計畫申請。

目前全台有51所科技大學,為彌補技職校院教學資源不足,並加強產學界連結,經建會8日通過教育部陳報的「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將以4年一次性、示範性計畫,補助8到12所科技大學,主要是增建或整建多功能實習工廠、特定生產線模擬設施、創新育成中心等設施。總經費來自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預算新台幣40億元、及國科會、教育部與民間預算,總共58.28億元。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李彥儀表示,發展這項計畫主要希望加強人才對所學產業的培育,同時讓研發與產業對焦,因此計畫會要求示範學校將企業實習納入畢業條件。她說:『(原音)在人才培育上,一定是對準產業,產業的人力需求應該是可以跟他長期合作,符合未來人力需求。第二個,我們希望參與的所有學校的學生都要參與實習的課程,實習變成學生畢業的條件。』

教育部預估年底各學校就可以提出計畫,計畫期程2013至2016年,採策略聯盟方式申請,達到資源共享與經驗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