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強調,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第5項規定:「專責報關人員經通知參加海關自行舉辦或委託其他機構舉辦之專責報關人員進修講習時,除有正當理由經請假獲准者外,均應參加。」從而受通知參加講習之專責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準時出席;如當天不克參加,請務必提前(同年月7日以前)向該局出口組業務課第1股辦理請假,以免受罰。服務電話:03-3834265分機322。
該局另表示,相關業者或未接獲通知出席之專責報關人員,如欲參加此次講習,亦歡迎報名參加,並請利用上開電話報名。
新聞聯絡人:黃清彥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28873372
訊息來源:財政部關稅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