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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募兵制 內政部通過修正「徵兵規則」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2.10.08 00:00
為了因應兵役制度轉型募兵制及兵役法修正公布,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8日)通過「徵兵規則」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修正重點包括就讀大專院校役男可依意願申請2階段軍事訓練,以利個人生涯規劃,並將判定役男免役體位審查機制增訂更為嚴謹,以維護兵役公平。

國防部及內政部於2011年12月30日公告,凡是1994年後出生的役男,自2013年起,改徵集4個月軍事訓練。內政部8日通過「徵兵規則」修正草案,未來就讀大專校院的役男,可申請於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暑假接受為期8週的入伍訓練,及大學第二學年(或五專第四學年)暑假接受為期8週的專長訓練。接受入伍及專長訓練結訓者,即以後備役身分列管,畢業後即可就業,以利後續生涯規劃。

此外,為了維護兵役公平及提升體位判等品質,本次修法也增訂役男判定免役體位案件應送內政部役男體位審查會審議,其餘以身高、體重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符合書面逕判免役體位案件,則授權縣市徵兵檢查會逕行判定體位。

內政部表示,基於便民服務原則,也規範縣市政府於辦理徵兵檢查前,應主動比對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役男是否符合逕判免役體位規定,落實簡政便民政策。同時,年滿18歲、近役齡男子也可申請提前辦理徵兵處理,以利提早服役、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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