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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闖ETC車道 竟被告知裝eTag就可免罰

自由時報/ 2012.10.0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民眾未裝設eTag或OBU卻走了ETC車道,除應補繳通行費,還會吃上一張「錯行車道」的六百元罰單,但遠通電收為衝高使用率,竟告知可「裝eTag,換免罰」;甚至連高公局一九六八客服專線,也提供同樣的「免罰」撇步。立委李昆澤痛批遠通做法根本就是「詐騙」,高公局還配合演出,非常離譜。

遠通電收有誤導之嫌 高公局承認不妥當

記者昨天分別致電遠通和高公局一九六八,以「未裝機卻行駛ETC車道」詢問補救措施,客服人員竟都提示立刻「裝eTag」,就協助申訴免罰。網路上也有不少民眾有相同經驗,最後因不想被罰,只好「屈服」裝機。

遠通客服人員說明,誤闖車道會有罰單,但只要申裝eTag做「行為補正」,就可協助申訴;如果是首次誤闖,「都」會申訴成功。但又補充,裁量權在政府,無法保證免罰。

高公局客服人員直接建議,只要近期內和遠通做聯繫,並「主動安裝」,遠通可協助將「第一次誤闖,做免責罰款」;還提醒安裝時要記得告知遠通人員,並填寫表格和留底,未來若收到紅單,可再申訴。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強調,客服人員協助民眾申訴是「服務」,也幫高公局分擔民眾申訴,和提升使用率無關,且不保證免罰,不能算是「裝機換免罰」。

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說,遠通將「裝機」和「申訴免罰」做連結,並不妥當,會要求改善。他承認高公局客服人員說法不完整,因誤闖車道是否免罰,應考量當時收費站是否在施工,或是新增ETC車道,不可能是補裝了eTag或初犯就不罰;且民眾不管是直接向監理單位申訴,或透過遠通,結果應該都一樣,已要求改進。

台北市法務局長蔡立文說,免罰屬行政機關裁量權,除非有委託遠通行使這項公權力,這樣行銷方式就有「詐術」嫌疑,高公局說法也不妥。若遠通以免罰當成締約的條件,就算是承諾,「不能保證就不要說」,否則就要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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