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發布新聞稿說,從今天起,嚴格規定個人或非個人,購買不管是私人住宅或組屋的貸款期限都不能超過35年。
另外對於貸款超過30年的人,金管局祭出另外1條新規定,如果貸款期限超過30年,或房貸要等到退休年齡65歲後才能還清,貸款比例將下降。
按照舊規定,沒有其他房貸的個人借貸者,貸款最高可達房價80%,新規定上路後只能借到60%,有其他房貸者,則從60%降到40%;在非個人借貸者部分,從50%降到40%。
金管局指出,過去3年以來,新房屋的平均貸款期限從25年延長到29年,金融機構批准的貸款,超過45%是期限超過30年。
從2010年來,金管局祭出至少6輪的打房措施,包括外國買家須付額外的印花稅等,不過金管局指出,今年第2、3季的房價依舊持續上漲。
金管局認為,貸款期太長對借方和貸方都有風險,借款期長加上低利率,會讓借貸者高估自己的還款能力,熱絡的房市也會讓雙方誤以為一旦無力還錢時,還可以把房子以較高的價格賣掉。
金管局主席尚達曼(Tharman Shanmugaratnam)說,全球的金融秩序離正常還有一段距離,美國的第3次量化寬鬆政策和低利率環境讓人容易借錢,但這終會改變。
他指出,新措施是要促使更謹慎的借貸行為,政府會持續關注房地產市場,並盡其所能降溫房市,避免房價泡沫化,傷害到借貸者和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