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嵩賢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維護兩性之間的平等健康環境,是人事管理新趨勢與重點,現在講求性別主流化、兩性平權概念,所以政府訂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要維護職場身心健康的環境。
他說,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先前就接到一起案例,一名公務員稱呼同事「美女」、「老婆」,並有肢體碰觸行為,被檢舉性騷擾。
機關內部調查時,這名公務員聲稱自己因為「聽力不良」,所以談話時會「較靠近對話人身體」;還說,只會對所內年輕女性同仁,偶爾以「美女」相稱。
根據保訓會的資料,這名公務員還說,自己因為罹癌接受治療,有性功能障礙,不會有性騷擾行為,是同事挾怨報復。
不過,機關內部其他人員的說法,和這名公務員的陳述不符;機關內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會議認為,這名公務員言行的確讓同事感覺不適,有違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
李嵩賢說,這名公務員後來被記過懲處、還調為非主管職、調離原本工作單位;這名公務員不服被調職,向保訓會提出申訴,最後仍被保訓會駁回申訴,維持原記過調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