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聲請簡易判決
檢警調查,陳女、黃女是國小同學,認識近20年,原本情同姊妹,今年初2人籌辦同學會時,因意見不合有多次摩擦;2月1日同學會當天又發生口角,不歡而散。
事後,黃女將陳女從臉書中好友名單刪除,陳女心生不滿,把臉書上同學會照片中的黃女,用糞便圖樣塗遮臉部。
陳女友人看到臉書照片,紛紛好奇詢問「那個人的臉怎麼了?」陳女賭氣回應「就是那白目、腦子有洞的人」,多達260多人瀏覽並按「讚」。
還指白目、腦子有洞
黃女透過友人輾轉告知,上陳女的臉書一看,氣得把陳女留言及照片列印出來,控告陳女公然侮辱。
檢方認為,陳女的臉書供公開瀏覽,並未設限,上傳的內容、照片,臉書會員都有可能看到,且陳女針對友人提問的特定對象,回應「白目、腦子有洞」,足以貶損黃女的人格評價與社會地位,涉嫌公然侮辱罪,但考量陳女事後已將內容刪除,且是一時賭氣,因此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