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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用二備金 爭議特別多

自由時報/ 2012.10.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政府給予行政首長第二預備金的編列,原本是因應臨時性、急迫性的政務,但市長胡志強在第二預備金的動支上,卻常常引起爭議,甚至被譏淪為規避議會監督的「小金庫」。

胡志強在原任台中市長時,原本一年的第二預備金只有七千萬元的額度,但他在民國九十九年時,一舉將第二預備金增加到兩億五千萬元,當時就在議會引起爭議,綠營議員質疑,他是為了當年年底的市長選舉,大編「選舉經費」。

結果,這筆預算雖然在要求其中一億五千萬元只能做縣市合併相關宣導事宜下過關,但市府卻動支了九百五十萬元,拍攝「縣市合併宣導短片」,密集在市長選舉前一個月在各電視頻道播出,由於廣告內容強調「台中縣不必怕被邊緣化」,就遭質疑「根本是在為胡志強輔選」。

另外,胡志強在九十九年底就任第一屆台中直轄市長後,立即動用原本台中市未動支完的預備金,批了大坑纜車、后里花卉市場、運動中心等規劃案,也被議員質疑,相關規劃費未經第一屆台中市議會同意,也有偷渡違反預算法之嫌。

其餘包括動用第二預備金去和鄉林集團打官司、動用預備金規劃企鵝館等等,都遭到議員質疑「規避監督」。

縣市合併後,胡志強的第二預備金再擴大規模變成五億元,民國一百年度就遭審計處質疑多筆編列「有違預算法」,而從一百年迄今,諸如辦理兒童節禮品採購、區公所辦運動會,甚至連舉辦棒球賽、孔子誕辰典禮等,都動支第二預備金,引來議員批評,這些都是屬於年度就應規劃的業務,為何不編在本預算?涉及濫用預備金、逃避議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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