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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鮭團沒看到鮭魚 旅客敗興求償

自由時報/ 2012.10.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賞鮭旅行團卻沒看到鮭魚,僅被安排到養殖場「給鮭魚看」,究竟該退多少錢?旅客求償每人約四萬元違約金,旅行社只願賠償每人兩千八百六十四元。

每人付11.5萬元出國賞鮭 行程卻不符

一名林小姐向本報投訴,去年參加鳳凰旅行社「加拿大洛磯山金秋鮭洄雙堡(單飛)十天」行程,業者主打「賞鮭」主題,廣告中提到會參觀「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黃金溪」等著名賞鮭地點,全團二十五人每人付十一萬五千元團費,滿心期待可見到鮭魚洄游的壯盛景觀。

林小姐不滿地說,第四天行程應到「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參觀,但領隊僅帶大家到下榻旅館後方的河流「賞鮭」,結果「什麼都沒看到」;原本寄望還有一次「黃金溪」機會,領隊卻又以道路施工為由,取消行程,最後只到鮭魚養殖場參觀。

該團團員返國前在機場遇到其他旅行社旅客,獲悉他們都在「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目睹鮭魚洄游景象,再向黃金溪公園管理處求證,獲告知並沒有道路施工情事,全團二十五人決定集體對旅行社抗議、求償。

旅行社︰無法前往 願退每人2864元差價

林小姐強調,鳳凰旅行社其他未主打「賞鮭」的類似行程,有一萬六千元價差,且業者未依契約提供服務,團員求償兩倍,加上精神賠償、索回給領隊的小費共約四萬元違約金,全團二十五人合計九十八萬兩千元。

鳳凰旅行社總經理廖文澄表示,「亞當河、羅海布郎省立公園」的賞鮭地點,是因為領隊「錯過」景點,才改到「支流」賞鮭,這部分願意賠償,但「黃金溪」確實是因施工,無法前往。

廖文澄解釋,「賞鮭」僅是其中一部分行程,所謂行程價差,也是因旅遊旺季後機票降價,團員要求賠償金額超乎行情,也不符比例,尊重最後司法判決。

台北市法務局長蔡立文指出,若因行程安排缺失,造成不符行程目的,旅客應獲得賠償,旅客的價差求償,應屬合理,是否加倍賠償,要看業者的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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