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今天表示,警方3日下午在彰化縣花壇鄉查獲黃女,發現她大腹便便,才得知這是她與新歡的第4個孩子。
警方調查指出,設籍雲林縣的黃女,與簡姓丈夫結婚後,生下2個孩子,後來因夫妻感情不睦而離家出走,另結新歡。
黃女與男友同居後,陸續生下3個孩子,3個孩子的戶籍資料,「生父」都登記在簡姓丈夫名下。
黃女丈夫在遷移戶口時,發現名下多了3個孩子,才知道妻子外遇,丈夫不甘遭戴綠帽,因而向司法機關提出妨害婚姻告訴。
警方表示,黃女開過1次庭後,因擔心被丈夫報復,後來的庭期都沒到,而被雲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並發布通緝。
由於法律規定,懷孕5個月以上女子得暫緩入監執行,因此警方在查獲黃女時,詢問她懷孕期程,但黃女竟說「不知道」。
黃女告訴警方,由於到醫院產檢會留下資料,她擔心會被警方查獲,因此懷孕以來都不敢去產檢,所以正確的懷孕月數並不清楚,只知大約有7個月。
警方對於她因擔心被逮而不敢產檢表示訝異,全案依法解送歸案後,勸告她應前往醫院產檢,以維護嬰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