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次考試共設15類科,其中高等考試設醫師(一)(應試第一試)、醫師(二)(應試第二試)、中醫師(一)(應試第一試)、中醫師(二)(應試第二試)、中醫師、營養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等11類科;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設牙體技術師、聽力師、語言治療師等3類科;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設牙體技術生類科。
黃秘書長並表示,本次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及格方式等,均依照各該考試規則及相關法規規定辦理,相關規定亦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