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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耕獎勵縮水》佃農繳公糧 地主補貼減半

自由時報/ 2012.10.04 00:00
農糧署口頭告知 每期4萬變2萬元 地方批馬政府忘了老農

〔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參加農委會「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水稻總面積一千多公頃,七月初農委會一紙公文不准大佃農繳公糧,農民集結抗議,農糧署近日允諾可續約三年且續繳公糧,但農會方面卻被農糧署口頭告知,大佃農續約後若還繳公糧,政府每期補貼給地主的休耕獎勵金,將從一期四萬元縮水成二萬元,地方痛批:「馬政府忘了老農!」

恐引發地主不租 佃農無田種窘境

有地區農會私下提到,這等於把問題丟回去給地主、佃農,因為續繳公糧將導致地主損失一半獎勵金,而且農糧署七月政策要轉彎時還有來一張公文,這次只有「口頭告知」農會,等到佃農、地主要續約,地主若發現補貼減半不願續租,大佃農恐怕也「不用玩了」。

鳳榮地區農會總幹事張孟能昨天也向國民黨縣黨部主委蔡啟塔反應,花蓮的土地日照少、土表又淺,只適合栽種水稻,希望花蓮栽種水稻的一千公頃大佃農,能直接改為水稻種植專區,並保障佃農續繳公糧,不要再轉作雜糧了。

張孟能認為,等緩衝三年結束,大佃農不能再交公糧賺錢,轉作雜糧收穫又低,況且先前為了種水稻投資的農機貸款都還未繳清,根本無力再負擔雜糧農機設備。

農糧署:將發離農津貼 衝擊應不大

農糧署東區分署副分署長羅文龍證實,大佃農續約種植水稻者,如要繼續繳交公糧,政府給地主每期每公頃四萬元的休耕補助會將減為二萬元,若不繳交公糧,才會繼續維持一期四萬元。

但他強調,減半的同時,政府明年起還要加發「離農津貼」每公頃每月二千元,領離農津貼的資格包括必須加入農保五年以上、超過六十五歲的農民,且有租地給年輕農民耕種,因此一期仍有一萬二千元,加上,政府減半後的休耕補助二萬元,以及佃農付給的租金一萬元,一期還有四萬二千元,衝擊並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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