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今天表示,文正派出所警員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發現被偷的腳踏車,員警趕往現場處理。
警方表示,柯姓男童因外出到超商幫父親購買商品,在超商外看見一輛疑似先前遭竊的腳踏車,男童確認這輛腳踏車支架上有父親幫他刻上的名字,趕緊聯絡父親並在場守候。
員警和男童及其家人在現場埋伏守候,一名蔡姓男子現身想要騎走腳踏車,當場被逮個正著。
男子辯稱,腳踏車是向朋友購買,卻無法說明腳踏車的購買來源,竊嫌也無法解釋刻印在腳踏車上斗大的男童名字。
警方表示,蔡姓男子向警方供稱,偷腳踏車是貪圖一時方便,先前走路應徵工作時,看到這輛腳踏車沒有上鎖,騎走單車作為代步工具。
男童失而復得找回心愛腳踏車,蔡男坦承犯行,警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1011003
(警方提供)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傳真 10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