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於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年度盈餘分配案,依分配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之股份,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伍佰元整。2.茲經一○一年七月二十日董事會決議,訂於一○一年九月十四日為分配現金 股利除息基準日,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3.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