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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華固建設出售內湖「華固V-PARK企業園區」大樓鑑價

中央商情網/ 2012.10.03 00:00
日  期:2012年10月03日公司名稱:華固建設(2548)主  旨:補行本公司出售內湖「華固V-PARK企業園區」大樓鑑價。發言人:劉若梅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華固V-PARK企業園區大樓。土地:台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33、33-1地號。建物:前列地號土地上乙方所興建之「華固V-PARK企業園區」大樓房屋全部。2.事實發生日:101/9/20~101/9/20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096,400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對象為寶豐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預計處分個案利益率約為百分之三十六至百分之四十。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房屋土地買賣契約書所載付款約定:1.簽約款:新台幣1,361,400仟元。2.交付用印文件款:新台幣227,500仟元。3.完稅款:新台幣227,500仟元。4.過戶及貸款撥付款:新台幣6,825,000仟元。5.交屋款: 新台幣455,000仟元。 其他重要約定:雙方就本契約內容應負保密責任。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房地產交易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陸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採用比較法及收益法等二種估價方法進行評估, 最終價格決定為新臺幣9,047,453,946元。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採用比較法及收益法等二種估價方法進行評估,並考量此二種方法之資料信賴度、估價種類條件差異以及價格形成因素之接近程度等因素,比較法及收益法皆給予權重50%,最終價格決定為新臺幣9,052,000,00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1.謝華忠,2.吳紘緒。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98嘉市估字第000041號,2.94北市估字第000065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獲取營業利益。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交易對象非公司之關係人。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交易對象非公司之關係人。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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