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欠稅的洪敏泰一個多月前被檢舉赴澳門豪賭,且有其他奢華行為。經查,洪今年一到五月密集出國三十次,主要是去澳門,和檢舉情資吻合,行政執行署因此將他限制出境,前天提報為禁奢對象,洪昨上午接受約談自動到案。
據了解,洪敏泰到案仍強調沒錢,也不願正面回答是否常去澳門豪賭,還找律師陪同應訊。下午被移送士林地院民事庭。
法官開庭開門見山即問「你要不要繳稅?」洪卻答「我沒有錢繳」,法官又問「你為什麼一直出國?」洪答「我只是出國旅遊」、「我的生活就是這樣」,對行政執行署提供的事證也實問虛答,不願正面回應。
法官因此以故意不履行義務、隱匿財產等理由,將洪管收,晚間六點多直接押往看守所。
承辦人員指出,洪應有能力繳納欠稅與罰鍰,只是疑似把錢藏起來,「有錢人最怕關了,樂觀估計可能最快明天就會還稅,以換取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