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林震岳卅六歲未婚,設籍花蓮、現居竹北市,為保全人員,目前在押;檢警原追查國一少女遭性侵案,意外查出她遭林震岳性侵,訪談過程見其十五歲姊姊啜泣,詢問才知道同遭林男蹂躪;隨後到竹北逮人並擴大追查,搜出十一本筆記本載有數百女子名字、電話、電子郵件、fb,及想要瘦身部位資料。
檢察官鄭珮琪見事態嚴重,指揮縣警局婦幼隊等依筆記本資料逐一清查,不過只有三被害人出面指證,連絡上的不是說未受害就是不願曝光。五名被害人都因不敢反抗而被得逞。
經查,林震岳自九十八年七、八月即開始犯案,先在花蓮一大賣場結識打工女子,搭訕表示要為其搭配造型,並取出筆記本記載資料,等她下班後載回住處,要她更換數套衣服,他趁機強摸胸部,女子飽受虛驚,他出言安慰後,將她帶到公園偏僻處,襲胸並以手指性侵。另名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女子,也經不起他推銷美容產品,跟著到花蓮一教堂廁所,在「按摩美白、瘦身」時遭猥褻、性侵。
林嫌食髓知味,去年五、六月間又在桃園縣美容材料行結識另名女子,留下服務電話數日後,約該女子見面並帶往飯店要為她「按摩」背部,藉勢上下其手。
林震岳斯文,犯案時一副設計師打扮,容易讓女子喪失戒心。警訊時他先供稱純為好玩,後改口想看這些女子驚恐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