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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高標準要求 台獲美免簽待遇

中央社/ 2012.10.03 00:00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2日專電)美國國土安全部長納波里塔諾今天正式宣布,台灣為美國免簽證適用國家。她表示,台灣符合各項高標準要求,這項決定象徵美台雙方進一步發展與緊密的經貿關係。

納波里塔諾(Janet Napolitano)在國務院「全球觀光旅遊會議」表示,美國承諾將加強與擴大免簽國家計畫,在與國務卿希拉蕊諮商後,今天宣布同意台灣成為免簽計畫國家,相信台灣護照持有人將可順利持護照進入美國。

納波里塔諾說,去年約有25萬持台灣護照民眾進入美國,相信免簽計畫施行後,旅遊美國的台灣民眾人數將會增加。她特別強調,台灣符合所有免簽國家計畫資格,包括精準度、安全性和資訊通報要求規定。

她強調,台灣方面承諾,加強執法標準,反恐情報分享,護照遺失通報機制,以及維持高規格反恐執法、出入境控管、飛航與通關文件程序。

由11月1日起,合法台灣護照持有人,將無需簽證即可前往美國停留90日,就如同其他免簽計畫國家。台灣旅客必須事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登錄資料,這是非常安全容易使用的網站系統。

納波里塔諾強調,台灣最終成為免簽國家成員,代表台灣與美國民間交流可預期的發展,以及緊密的經貿關係。10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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