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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瓦城泰統初次申請上櫃時出具承諾事項執行情形

中央商情網/ 2012.10.02 00:00
日  期:2012年10月02日公司名稱:瓦城泰統(2729)主  旨:本公司初次申請上櫃時出具承諾事項執行情形發言人:許瀚云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10/022.公司名稱:瓦城泰統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上櫃承諾事項及其後續執行情形6.因應措施:承諾事項內容及後續執行狀況:(一) 承諾於上櫃掛牌後,至少每二年應參加公司治理制度評量,評量結果並應於股東會中報告;且於修訂相關內控、內稽制度時宜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辦理。後續執行情行:尚未參與公司治理制度評量。(二) 承諾於「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訂「本公司不得放棄對瓦城股份有限公司、非常泰股份有限公司及遠冠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公司因策略聯盟考量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同意者,而須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該處理辦法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後續執行情形:增訂部份已經101年07月13董事會會決議通過,將提下一次股東會同意本修正案。(三)承諾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必要時得要求本公司委託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定之會計師或機構,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定之查核範圍進行外部專業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提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且由本公司負擔相關費用。後續執行情形:本公司已承諾上述事項,爾後將依承諾執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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